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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快讯

长春市教育局团委关于纪念“五四”运动101周年的表彰决定

发布时间:
2020/07/04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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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长春市教育局团委

关于纪念“五四”运动101周年的表彰决定

 

近年来,长春市朝鲜族中学团委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在长春市教育局团委的领导下,紧扣时代主题,服务青年发展,推动改革攻坚,坚持从严治团,为长春共青团新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长春市教育局团委为表彰先进,授予我校2018级高中1班团支部、星火青年志愿者高一志愿者分队、心理社团为先进集体;授予王凯茵为优秀团干部,金海娇、李抒芮为优秀团员;授予赵子萱、赵国斌、崔禧燕、金昱辰为优秀青年志愿者。

 

 

 

 

授予吴锦淑老师为优秀团支部指导教师,李继淑老师为优秀志愿者指导教师,金秋月老师为优秀社团指导教师和十佳团干部。

 

 

 

 

长春市朝鲜族中学白贞女副校长为获奖集体和个人颁发证书。

长春市朝鲜族中学团委将继续组织广大团干部、青年团员以先进典型为榜样,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再创佳绩,进一步推动学校共青团的工作创新发展。